足協人事調整糾紛升級:提請勞動仲裁!
足協人事調整糾紛升級:提請勞動仲裁!
12月24日,中國足協財務主管蘇小春一紙訴狀遞交到北京市勞動仲裁委員會:提請撤銷調離中國足協通知,恢復本人工資發放,履行聘任合同。是否受理,7日內就會有明確結果。如果不受理,蘇小春將按照規定在15日內將中國足協告到北京市人民法院。
一場普通的人事調整變為人事糾紛后,最終升級到法律層面。
此前,中國足協決定調離三名中層干部林衛國、陸煜、蘇小春和三名工作人員李曉旭、付玉培、郭輝,并給六人安排了去處:林衛國調到中國籃協,陸煜調到國家體育總局訓練局,蘇小春調到總局財務中心,李曉旭調到信息所,付玉培調到奧體中心,郭輝調到體育文化中心。最終,林衛國赴籃協出任青少部副主任(正處級),陸煜赴訓練局擔任行政處副主任(正處級),李曉旭前往信息所報到(享受副處級待遇)。
蘇小春、付玉培、郭輝等三人認為中國足協應該按照國務院部級聯席會議的文件尊重他們個人的選擇,繼續留在中國足協工作。期間,發生付玉培舉報中國足協副主席魏吉祥事件,讓這次人事調整變得更加復雜。由于中國足協和上述三人的態度都很堅決,形成了較長時間的對峙局面。中國足協按照自己的程序,從12月份開始停發三個人的工資。
12月24日下午,蘇小春前往北京市勞動仲裁委員會遞交了仲裁申請,認為中國足協違反《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單方面解除與自己簽訂的聘任合同,符合《人事爭議管理規定》的范圍,提請仲裁委員會裁決中國足協撤銷蘇小春的調離通知,回復工資發放,繼續履行相關聘任合同,該聘任合同期限為2014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按照規定,北京市勞動仲裁委員會在7日內明確是否受理蘇小春的仲裁申請。如果受理,中國足協和蘇小春必然會在仲裁庭據理力爭,最終的結果難以預料。如果仲裁委員會不受理,蘇小春將會在15日內把中國足協告到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