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中超新政出爐:兩大政策延續 U23新政執行不打折
北京時間12月22日,中國足協在武漢塔子湖足球訓練基地召開了職業俱樂部會議,在本次會議上正式公布了2018年中超中甲的U23和外援政策。其實,本次中國足協公布的2018年聯賽新政,是今年初和年中中國足協提出的兩版新政的延續,這其中也是經過了不少博弈。
2017年1月中旬,中國足協為了遏制各俱樂部的大肆燒錢行為,在外援政策上進行重大調整,在外援注冊人數、大名單規則等不變的前提下,每場比賽累計上場外援3人。同時,每隊每場比賽的18人報名名單中,至少有2名U23球員報名(2017年為1994年1月1日后出生的球員),首發11人中至少要有1名U23球員。
2017年5月24日,中國足協在官網上發布了《關于調整中超、中甲聯賽U23球員出場政策的通知》,通知中明確指出:“從2018賽季起,中超、中甲聯賽俱樂部在參加中超、中甲聯賽、中國足協杯賽的過程中,各俱樂部整場比賽累計上場比賽的U23國內(港澳臺除外)球員,必須與整場比賽累計上場比賽的外籍球員人數相同。”
2017年8月9日,中國足協發布了關于征求《2018年中超、中甲聯賽外籍球員注冊報名人數規定》意見的通知。在這份通知中,中國足協對下一個賽季中超、中甲俱樂部的外援政策作出了新的規定,其中,中超注冊外援為4人、中甲注冊外援則為3人,每場比賽上場人數分別為3人與2人。‘’
在與各俱樂部溝通的過程中,俱樂部方面在限制外援方面達成了一致,但是在U23球員的問題上提出了反對意見。俱樂部方面認為,直接實施外援人數和U23年輕球員相同出場人數,將嚴重影響到聯賽水平,不利于聯賽發展,對年輕球員的成長也未必能夠像預想的那樣有利。而一旦實施這樣的新政,將會嚴重影響到24歲、25歲的球員。
不過,在相關政策上報國家體育總局時,總局方面卻認為,5月份下發的文件必須不折不扣執行。于是,這份新政就此誕生,也將正式應用于2018年的中國足球職業聯賽。其實,相比于之前,新政的最大變化,還是之前頗具爭議的“U23登場人次不少于外援登場人次”正式實施,而一名U23首發的規定與去年無異,另外就是關于中超中甲隊全年注冊外援人數的減少。
2018新政具體細則:
1、每支球隊11名首發球員中至少有1名U23球員;
2、外籍球員的累計上場人次,中超聯賽為不得超過3人次,中甲聯賽為不超過2人次,中國足協杯賽中不同級別聯賽球隊之間的比賽,外籍球員每場報名上場規定按低級別聯賽的規定執行;
3、U23球員的實際累計上場人次不得少于本隊外籍球員實際累計上場人次;
4、如違反以上規定的球隊,該場比賽按棄權處理,中國足協紀律委員會還將視情節對該俱樂部做出進一步處罰。
5、每場預備隊比賽中,每隊同時上場的球員中不應少于5名U23球員(因紅牌罰下造成的人數不足情況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