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協:張修維年齡造假敲響青少年球員“誠信”警鐘

中國足協02-04 10:28

1月30日,中國足協公布對天津權健足球俱樂部球員張修維違規違紀的處罰決定,根據有關單位及運動員本人提交的注冊信息、情況說明、對當事人的聽證調查以及相關司法文書等,認定張修維曾存在使用 1994年虛假年齡辦理參賽證的弄虛作假行為。依據 《中國足球協會紀律準則》 第六十八條之規定決定對其作出停止參加中國足球協會舉辦的正式比賽9個月的處罰,處罰自 2017 年9 月19 日起至 2018年6月18 日止。這一“年齡造假”事件引起社會關注,再一次給社會各界敲響青少年球員“誠信”的警鐘。

這一案例中值得特別關注的是,張修維“年齡造假”并非輿論最初披露的疑似“以大改小”,而是在其青少年階段經歷了為上學“以小改大”,后又改回原本年齡的情況。經中國足協查證及所掌握證據顯示,張修維本人曾用名張吉軒,出生日期為1996年3月13日,后因為提前上學,于1999年改為1994年3月13日。后來,其家長考慮其個人足球發展,于2011年將其出生日期改回1996年3月13日,并更名為張修維。

調查中發現,張修維戶籍身份證明、出生記錄、有關司法文書等信息,均表明張修維出生于1996年3月13日。而在地方足協年度注冊信息中,張修維曾以“張吉軒”1994年3月13日的出生日期注冊。中國足協紀律委員會依據現有的證據認定張修維曾存在使用1994年虛假年齡辦理參賽證的弄虛作假行為。

對這一事件,中國足協高度重視,并要求各方提供相應證據材料,紀律委員會于2017年9月18日收到地方會員協會及協會注冊辦提交的各相關注冊材料,9月19日決定正式啟動調查程序。之后,紀律委員會共經過多次開會及會下調查、研究,綜合考慮足協以往弄虛作假類案件的處罰判例與此案例的不良影響,紀律委員會于2018年1月30日對張修維作出停賽9個月的處罰決定。處罰起始時間為2017年9月19日,紀律委員會收到材料次日即啟動調查之日。

近兩年來,中國足協處罰了多起球員年齡造假行為,這些行為通常發生在多年前,成因和動機不一。發現并處罰這些球員,有的是基于球員和俱樂部出于基本事實和長遠發展考慮主動交待并糾正,有的是由于其他客觀原因被披露出來。青少年球員涉及“年齡造假”有多方面原因,在以往某些時期尤甚。這種現象一方面需要嚴格行業內管理規范加大懲處力度,同時更需要青少年球員家長、監護人、教練員、培訓機構、俱樂部、經紀人、相關管理機構等社會各界共同嚴把“誠信關”,做好青少年球員的“誠信教育”,共同抵制“年齡造假”這類嚴重背離足球運動“公平競賽”價值觀的弄虛作假的行為,為足球運動發展營造良好的行業環境與健康潔凈的行業風氣。

隨著社會治理與公民身份管理體系日益科學、嚴格和規范,一度比較嚴重的“年齡造假”行為將顯著減少。同時,為推動中國青少年足球運動的健康發展,創造公平、公正的競爭環境,中國足協近年來多措并舉。2011年起,協會嚴格骨齡檢測管理,規范骨齡檢測流程,并實施新的骨齡參賽管理辦法,2017年青少年運動員骨齡檢測合格率接近9成;加強青少年參賽證辦理資格審核,對二代身份證和戶口本等資料進行更為嚴格的把關;今后如發現還有繼續鋌而走險者,中國足協將嚴厲懲處。未來,中國足協還將大力建設一體化的大數據注冊信息系統,嚴格把關,并建立社會各方協同監督機制、足球誠信體系建設機制,與社會各界共建良好的足球誠信生態與健康的足球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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