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會視點⑥:如何從崔敏靜犯規 看短道裁判判罰尺度

張會02-14 09:53 體壇+原創

      體壇+特約奧運冠軍張會述評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不過從昨晚社交媒體的火爆程度來看,平昌冬奧期間,這句話可以暫時改成——"有短道的地方就有江湖"。

      平昌冬奧會短道速滑第二個比賽日戰罷,比起女子500米冠軍花落意大利老將芳塔納這一結果,大家對比賽中出現的多次判罰更為在意。"爭議"、"主場優勢"、"2022北京見",凡是能夠挑動"中韓PK"情結的關鍵詞,都大規模刷屏。作為一個在退役后與執裁領域接觸較多的相關人士,我想挑選東道主選手崔敏靜被判犯規的例子,來跟大家聊聊短道裁判的判罰尺度究竟是怎么樣的。

      因為起跑反應不佳,崔敏靜從開場就處于追擊者的姿態,不斷在外道尋找超越機會。然而在試圖超越加拿大選手布丹時,崔敏靜扶冰的左手阻擋了對手的滑行路線,這才導致了她被判罰犯規。"外道超車"本身沒有問題,但如果出現身體接觸且阻礙了對手,這便是規則認定的犯規動作。如果依照這一標準來看,是不是在復盤其他的"爭議判罰"時,也會更有頭緒了呢?當然,也正如我在第一日的賽后所說,本屆冬奧的裁判團隊是非常嚴格的,除非運動員的動作完全干凈,否則一旦犯錯,就會給裁判留下可判罰的空間。而部分所謂"先判了中國犯規,又企圖判罰韓國找補回來"的觀點,并不成立。

      此外,冰迷們在觀看比賽時還應明確一點,裁判長的決定就是最終結果,即便是相關教練、運動員申訴,得到的只能是關于判罰的具體解釋,而不可能左右比賽成績。

      不得不承認,在我當運動員時,遇上類似的判罰,第一反應也是認為自己沒有犯錯,但當我們跳出當事人的身份,從裁判的角度來回顧比賽時,就會有很多更客觀的發現。所以運動員們不妨在訓練之余,多了解判罰規則和出現過的各種案例,這樣不但可以有效避免犯錯,也可以在遇到判罰后冷靜對待,讓情緒不受影響。

張會個人資料:

中國短道速滑名將,2010年溫哥華冬奧會女子3000米接力冠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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