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丹稱變“被告”挺驚訝 斥責反訴是為了拖延時間
記者李婷報道
去年11月,林丹聯(lián)合另外幾名被廣州粵羽羽毛球俱樂部欠薪的球員向廣州越秀區(qū)勞動仲裁部門提出了仲裁申請,在首次開庭的時候,林丹本人并沒有出席,而付迅也沒有出席。直至今年2月,廣州越秀區(qū)仲裁委員會做出裁決,支持林丹等六名運動員的討薪行為,林丹表示自己在2月份也收到了廣州市越秀區(qū)勞動仲裁委員會支持討薪主張的仲裁裁決書。
3月中旬,林丹在比完全英公開賽后回到廣州,將仲裁生效證明遞交給廣州粵羽俱樂部和起跑線公司,然而,林丹等到的并非是拖欠了許久的薪酬,而是一紙訴訟,自己竟然成為了被告,于是3月22日,林丹不得不再次通過微博發(fā)聲:“第一次當被告居然是因為討薪。比賽打了,薪水不付,還要浪費訴訟資源。粵羽請尊重事實,不要給羽毛球運動抹黑了。”
林丹討薪反成被告,這是怎么樣的一波操作?原來正是因為林丹在“討薪”這個案件中勝訴,而廣州粵羽方面對勞動仲裁不服,才會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因此林丹就成為了這起訴訟里的被告。對于自己突然間成為了被告,林丹覺得“挺驚訝”,因為“他們沒有一點點有理的成分在那邊”。
林丹在第二次微博發(fā)聲后接受采訪時表示:“我們的合同是和廣州粵羽簽的,而且法人代表是高軍。當時大家談得還不錯,包括價錢。當時我們談到價錢的時候,我相信高軍肯定是知道的,他不可能說到后面來說林丹的價錢這么高。我覺得是件很荒唐的事情。你當時覺得高就不要把我引進過去。”
而在事件進行到這里的時候,高軍已經(jīng)不大愿意接受記者的采訪,表示“自己不方便再說什么,一切交由律師來處理”;而在林丹首次微博討薪后承諾會變賣財產(chǎn)來支付薪酬的付迅則說,由于和河源市的合作中有款項沒有拿到,所以自己現(xiàn)在的確無法籌集到足夠的薪資來支付林丹的薪酬。
可見,從目前的態(tài)勢來看,林丹的“討薪”事件遠遠還不會結(jié)束,林丹最新的表示是:“有人在拖延時間,甚至反訴我們,希望中國法律是有公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