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中超?“薪酬不超總收入75%”沒那么容易

肖良志05-25 18:32 體壇+原創

  記者肖良志北京報道

  改革不會一蹴而就,觸及到利益的改革,越往后難度越大。此前,中國足協在4月份的財務會議上拋出了《財務監管規程》,中超和中甲一線隊注冊球員薪資不得超過“盈虧平衡累計總收入的75%”、中超和中甲三年累計虧損分別不能超過4.5億、1.35億,成為財務監管的重點。

  中國足協實施財務監管,目的是讓職業俱樂部的財務更健康,創造良好的可持續性發展的環境。職業聯賽的主體是各俱樂部,他們的很多決策,非中國足協能夠掌控。如果強行實施,等于用紅頭文件干涉足球市場;如果不實施,內外援的薪酬的確到了嚴重畸高的程度。這種情況下,給中國足協的財務監管提出了更多難題。

  4月份的財務會議,就是為了與各俱樂部協商溝通此事。會議期間,對《財務監管規程》進行了討論,一些俱樂部的財務總監提出了不同的意見,俱樂部不可能達到財務監管規程中的要求。因為是征求意見,會議并沒有出臺決議性的東西。從現在收集的各方信息看,中國足協要想推行《財務監管規程》,確實沒有那么容易,只要原因,還是卡在一線隊注冊球員薪資不能超過總收入與的75%,以及三年累計虧損不能超過4.5億和1.35億這兩個指標上。

  以廣州恒大為例,2017賽季的營收為5.28億元,俱樂部職工(包括一線隊注冊球員、教練團隊)薪酬為12.42億元左右。按照財務監管規程中的設計,母企業可以用增加股東權益或者捐贈的方式提高俱樂部的“盈虧平衡累計總收入”,但是中超俱樂部三年最多不能超過13.5億元,也就是說,平均每年最多增加4.5億元。5.28億加上4.5億為9.78億元,可用于一線隊注冊球員的金額為9.78億乘以75%,即7.335億。

  在廣州恒大12.42億元的俱樂部職工薪酬中,絕大部分肯定是一線隊注冊球員的薪酬,7.335億元顯然無法滿足。

  這種情況下,俱樂部要想達到財務監管的要求,勢必要減少球員的收入。一旦減少收入,就可能會帶來無法預測的各種問題。每個職業球員都有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工作合同,里面約定好了球員的薪酬,很多國內球員簽訂的是5年合約期,一些外援的合同期限也是5年,如果單方降低球員的薪資,不管幅度大小,都會出現很大的麻煩。正是因為如此,不少俱樂部覺得實現監管規程中的指標比較困難。

  另外,如果中國足協強行實施《財務監管規程》,也會滋生其他的問題。比如北京中赫國安高層對中超公司續約耐克10年說不,重要的理由之一,就是既然中國足協要限制俱樂部的投入,就應該想盡辦法讓俱樂部擴大收入。北京國安自己進行球衣招商,每年的現金收后入為1億元,是中超公司分成400萬的25倍。假設財務監管規程中不硬性要求虧損額度和薪資的比例,可能就不會出現類似的問題。

  財務改革,直接涉及到各方的利益,的確很難。在財務改革的過程中,俱樂部首先接受的應該是賬務規范,然后再慢慢去設置虧損紅線和薪資在總收入中的比例。


足協  /   財務監管  /   虧損  /   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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