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兆才上任一年來九大亮點政策(中)

肖良志06-05 22:37 體壇+原創

  記者肖良志北京報道

  6月20日,是國家體育總局局長助理、黨組成員杜兆才到中國足協擔任黨委書記滿一年的時間,在這一年的時間里,杜兆才經過國內外的調研之后,出臺了9項亮點政策,讓中國足球的發展駛入了快車道。

  中國足球的改革,不是中國足協一家的事情,而是整個中國足球人的大事,誰也不能“事不關己,高高掛起”。

  2015年之前,中國足球的很多改革經歷過三個階段:一是王俊生時代,那時候的足球人一聲不吱,盡最大努力痛改前非;第二個階段是閻世鐸時代以及反賭掃黑前后,足球人鼻涕眼淚橫流,最終卻毛病照舊;第三個階段是蔡振華時代,中國足球開始真正意義上的改革。

  杜兆才引領的是中國足球改革的第四個時代,在前人無數經驗教訓的基礎上,他再次打開了中國足球改革的潘多拉魔瓶:中國足球人轉變觀念,擰成一股繩,甩開膀子加油干,這個魔瓶里飄出的就是天使。

  歷史橫亙在身后,現實并擺在眼前,對待足球改革積極的人,就像是太陽,照到哪里哪里亮;對待改革消極的人,就像是月亮,初一十五不一樣。

  關于中國足球的改革,中國足協這個機構的改革必定是首當其沖,然后才是國字號、職業聯賽、青少年等各個具體領域的改革。杜兆才大刀闊斧改革的,必定也是如此。下面接杜兆才上任一年來的九大亮點(上)。

  5、推出“五系一體+兩心+一賽”的全新青訓模式。

  五個青訓體系,是一個正在發展的職業體系,是由中超、中甲、中乙俱樂部自身構建起人的才培養體系(中超和中甲都要五級梯隊,中乙四級梯隊,所有梯隊的注冊都在所屬俱樂部),主要目的就是增強各職業俱樂部的“造血功能”。

  第二是舉國體制,發揮好舉國體制,用好全運會政策,構建省市的青訓體系。杜兆才說,“原來省市抓訓練,有豐富的經驗,也有很豐厚的資源,但是,在改革往市場化方向推進之后,舉國體制的優勢漸漸被弱化了。因此,我們意識到要把舉國體制和市場更好地融合在一起,利用全運會的杠桿,構建起省市青訓體系。全運會的設定也就是五級競賽體系,像U21、U19、U17、U15、U13這樣的杠桿撬動之后,省市體育局也會按照這個競賽組隊培養,進行參賽準備。”

  第三是城市系。主要利用青運會的杠桿撬動城市,組建青訓的優秀學員培養體系。“實事求地講,足球發展的根基還是依托于城市,而城市是足球發展的最主要的天地。足協對城市這塊空間非常重視,但需要有個抓手,通過利用青運會的政策,提出一些相關改革的措施辦法,總局非常支持。今后,足協將在全運會上,還有全國青運會上調整足球的一些競賽政策。”杜兆才說。

  第四個體系是體教結合的校園青訓培訓體系。校園足球發展如火如荼,孩子們很喜歡足球,因為它的趣味性很強,足球的功能也非常好,激發孩子培養的集體主義精神,教育性非常強,校園開展足球是非常好的一項運動。校園足球是推廣足球文化、普及足球人口的一個重要的平臺,是非常好的事情。應該在它的基礎上設計培養優秀球員的通道,所以,中國足協前期和教育部一起研討,共同策劃推進校園足球,形成體教結合的青訓體系。各地青訓中心設立后,根基還在校園,現在教育部搞的“滿天星計劃”訓練營非常好,足協的青訓中心將和它做好對接,力爭在普及的基礎上抓提高,形成一個良好的體系。

  第五個青訓體系在社會俱樂部。現在社會俱樂部辦青訓積極性非常高,動用了很多社會資源,還有一些資本進入到青訓俱樂部的培養當中,足協要把規劃好、調動好。

  “兩個訓練中心”是指國內青訓中心和國際青訓中心。杜兆才指出,中國足協在歐洲和南美,都設了青訓中心,歐洲是在西班牙、捷克、葡萄牙,中國足協還和意大利等幾個國家談成共建的合作辦法,還和巴薩俱樂部、切爾西俱樂部等都有合作。在巴西、阿根廷也建了青訓中心,也是足協的青訓基地。同時,足協在前段時間和美國談成了女足重點青訓中心,國際青訓中心放在美國,因為美國的女子足球,高校的女子足球水平非常高的,并且它的面積非常廣,值得中國學習和借鑒。

  關于國內青訓中心的建設早已鋪開,法國青訓之父達米亞諾、國內名宿徐根寶、李樹斌、孫雯、肇俊哲等一批高級專家成為青訓總監和高級顧問。按照中國足協的設想,國內青訓中心將成為青少年足球的全方位孵化器。

  “一賽”主要是中國足協打造的青超聯賽。

  這樣的青訓模式,讓中國足球的各個具體組成部分都不再“孤軍奮戰”,進而形成立體的人才培養體系。

  6、啟動全歐留洋、與狼共舞的留洋計劃,創立足協和各俱樂部送球員到歐洲俱樂部踢上正式比賽的新模式。

  這是“中國足球突破行動之國家隊突破行動計劃”的一部分,也是中國足協全面改革國字號訓練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關于國字號訓練體系以及新舉措,中國足協很快就要確定,屆時再給大家進行詳細補充。

  4月底至5月上旬,以中國足協專職執委蔡勇為團長的代表團出訪意大利、葡萄牙、西班牙、克羅地亞、塞爾維亞等多個歐洲國家,主要目的,就是與對方商討中國球員留洋事宜。利好的是,這些國家的足球協會,都愿意與中國足協合作,共同推動中國球員在歐洲的發展。

  按照FIFA規定,球員只有年滿18歲以后,才能在國外代表俱樂部參加正式比賽。因此,18歲以上球員的留洋事宜成為重點。18歲至23歲這個年齡段的球員,亟待解決的是“比賽能力”問題。如果僅僅是到歐洲訓練,或者只是打一些熱身賽,不利于球員的成長和提高。因此,中國足協代表團與對方洽談的都是參加對方正式聯賽的問題。

  克羅地亞和塞爾維亞的職業聯賽和青少年聯賽,整體水平都高出中國很多。但是,這些國家的經濟發展不夠,各職業俱樂部都資金短缺,對于聯賽的穩定與發展影響很大。這種情況下,如果能夠給他們的俱樂部注入一筆資金,中國球員就可以轉會到他們的俱樂部,打上那里的正式比賽。

  無論是塞爾維亞還是克羅地亞的聯賽,比賽強度、對抗性、比賽節奏等等,都超越我們。如果我們的球員能夠在打上比賽,幾年之后,必然會發生很大的變化。更為重要的是,這些國家的足協積極性很高,為中國球員留洋打開了大門。

  根據經紀人的信息,葡萄牙足協正在成立一個全新的“U23聯賽”,每家俱樂部只要繳納幾十萬歐元的費用,就可以參加該項賽事。葡萄牙足協也向中國足協敞開了大門,甚至可以接受中國U23隊伍整體參賽。不過,如果是整體參賽,可能還是屬于熱身性質,能否真正起到鍛煉隊伍的目的,還需要中國足協做出深層次的評估。

  過去,大家只盯著歐洲五大聯賽或者一些國家的頂級聯賽,實際上像西乙、德乙、意乙等聯賽的水平都很高,只要能夠保證出場時間,球員就會得到足夠的歷練。

  在這個過程中,最為重要的就是確保中國球員在各國聯賽的出場時間。這一點,可以由中國足協或者各俱樂部與對方足協以及相關俱樂部簽訂“保障合同”。

  從過去的“把球員送出去”,變為現在的“把球員送出去踢上正式比賽”,中國足協與歐洲各國足協洽談的留洋新模式,可謂中國足球的創舉。與狼共舞,久之,即使變不成狼,也會具有狼性。

  日本現在有3萬多名孩子遍布整個歐洲,能夠踢上國外聯賽的球員有140人左右,分散在全球73個聯賽中,遍布歐洲、美洲、亞洲、大洋洲。日本球員留洋的目的不是為了錢,所以,各國各個級別的聯賽中,都能看到日本球員的身影。比如說,筆者曾經看女皇巡游者隊伍的預備隊踢球,其中的一個小個子亞洲人一看就是日本球員,賽后詢問后,果然來自日本。類似的情況很多,包括在英倫三島的很多聯賽中,都能看到日本球員的身影。

  在日本球員留洋事宜上,日本足協、日本球員的家長、日本相關企業,都付出了巨大的努力。有些留洋五大聯賽的球員,曾經在日本足協的協調下,由企業贊助他們出國踢球。對于留洋的球員,日本足協也會有相應的補助。在日本足協的規劃里,要想盡辦法讓球員在歐洲安心踢球,而不是用天價薪水引誘他們回到國內的俱樂部踢球。通過“財務公平法案”,日本足協很好地做到這一點。

  在旅歐的球員中,從6歲至成年球員都有。如果從小就在歐洲訓練,成年之后,如果能夠進入歐洲的聯賽,對那里的環境等就會比較熟悉,也不會有語言障礙,非常有利于球員的融入和發展。既有很多能夠打上正式聯賽的球員,又有大批18歲以下的青少年球員從小接受歐洲足球的熏陶,日本足球在留洋事宜上早已進入了良性循環。

  中國足協突破行動計劃中的留洋部分,也不僅僅是讓18歲以上球員到歐洲打上正式的聯賽那樣簡單,還包括14歲至18歲的未成年球員留洋計劃。如果每個職業俱樂部每個年齡段能夠有3名或以上的孩子在國外接受高水平的訓練,年滿18歲以后參加正式聯賽,中國足球的人才儲備質量將發生顛覆性變化,5至10年之后,也會形成留洋的良性循環。

  很多俱樂部已經在海外建立了平臺,包括河北華夏幸福、北京人和、上海上港等超過六家以上的俱樂部,已經啟動了“送球員到國外踢上正式聯賽”的計劃,并見到了成效。比如說河北華夏幸福此前與塞爾維亞甲級聯賽俱樂部皮特羅勇士達成協議,簽下他們6名U19球員,每個球員都要保證出場時間,參加塞爾維亞頂級的U19聯賽。比如說上海上港俱樂部此前到葡萄牙、韓國等多個國家走訪,希望將自己的幾十名97年齡段的球員送出去踢球,等等。

  中國足協應該鼓勵各俱樂部采取這種模式與對方俱樂部合作,說白了就是花錢買上場的名額和出場時間。沒有國外渠道的俱樂部,中國足協可以為他們提供通道。如果有一些俱樂部希望通過中國足協的隊伍出去,中國足協也可以“整隊出去,分散到俱樂部”的方式,讓每個球員都能打上可以確保我們能夠提升水平各個級別的正式聯賽。對于球員成長和提高無益的聯賽,絕不參加。

  關于上述留洋模式,依然有人在質疑:對方憑什么讓你打正式比賽。請看清楚了:年滿18歲以上的球員送到國外俱樂部,要和對方簽訂“保障性合同”,確保中國留洋球員的出場時間。在合同保障下,我們的球員也會努力融入到對方的比賽節奏中,然后不斷提高和進步。

  中國足協將花錢聘請高水平的外籍教練駐扎歐洲,利用一切可能的時間將留洋球員召集在一起進行訓練和比賽。如果人數眾多,就會聘請兩名或兩名以上的外籍教練打造隊伍。幾年之后,他們就是中國各級國家隊的中流砥柱。

  在留洋問題上,存在著諸多障礙,中國足協要靜下心來,耐住性子,做好各俱樂部的工作,共同完成這項大事。

  7、嚴管球員職業生涯首份合同,堵住出口轉內銷和出國涮水漏洞,促進俱樂部培養球員積極性。

  A、符合條件情況下,原培訓單位擁有與球員簽訂首份職業合同的權利。

  過去,青少年球員年滿18歲之后,在經紀人的利誘下,用各種理由不和原培訓單位簽訂職業合同,讓培訓單位無可奈何。現在,情況發生了變化。在培訓單位連續4年為青少年球員注冊的情況下,年滿16歲以后,培訓單位如果能夠提供不低于所在地區上一年度平均工資的3倍,則培訓單位有權與球員簽訂不超過2年的工作合同。

  說白點,就是青少年球員首次簽訂職業合同(工作合同),在滿足上述條件的情況下,應該與原培訓單位(俱樂部)簽訂。如果沒有正當理由,球員不和原培訓單位簽訂合同,則會受到中國足協紀律委員會停賽24個月的處罰。

  如果雙方協商一致,原培訓單位和球員簽訂的工作年限可以延長,工資也可以提高。如果在原培訓單位未滿4年注冊的,在培訓協議到期之后,球員可以選擇其他單位簽約。

  B、在培訓協議期限內,沒有協商一致的,禁止球員進行國內轉會。

  過去,培訓協議的約束力不夠,中國足協在這方面進行了修訂。如果球員在培訓期內,沒有就培訓協議和培訓單位協商一致可以解除的,則不能進行轉會。如果存在爭議,可以向中國足協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

  這條規定對黑中介是一個非常大的限制,在這條規定的約束下,黑中介很難通過利誘球員或者他們的家長而直接把球員弄走。

  C、培訓協議內擅自出走到國外俱樂部再轉回國內的,將遭到中國足協停賽24個月的處罰。

  最近幾年來,因為韋迪時代留洋運動的后遺癥,多名球員在培訓協議期限內被經紀人簽到了國外的低級別小俱樂部,然后再以高價賣到國內俱樂部,完成了“出口轉內銷”。中國足協對此進行了打擊,并且明確提出了“出口轉內銷”、“出國涮水”的概念,一旦發現有球員在培訓協議期限內擅自有類似行為,將肯定遭到中國足協24個月的停賽處罰。

  按照中國足協的具體規定,無論何種原因,球員在年滿23歲之前從國家足聯的其他會員協會轉回到國內俱樂部,只要存在下列兩種情形,將被停賽24個月:一是在培訓協議期限內沒有和原單位協商一致解除的,擅自離開;二是球員在原培訓單位連續注冊4年,且原單位提供了符合條件的工作合同,未放棄與該球員簽訂首份工作合同權力。

  D、提高培訓補償標準,降低培訓補償的年齡至8歲。

  從2018賽季開始,轉會到一類俱樂部(中超)的培訓補償標準是50萬/年;轉會到第二類俱樂部的培訓補償標準是25萬/年;轉會到第三類別(中乙或12歲至15歲)為10萬/年;第四類(其他俱樂部或者8歲至11歲)為2萬/年。

  E、原轉會條款中關于年滿16歲的球員才能轉會的規定中,例外情況中的“工作證明”,調整為“新準入單位應該提供球員監護人在新單位所在城市至少6個月以上的社保或個稅繳納證明、憑證以及相關記錄文件”。

  這一條的目的,就是避免有些經紀人利用球員家長,讓青少年轉到所謂的新城市上學,然后通過相關的方式讓球員脫離原培訓單位。

  F、足協提供培訓補償和聯合補償的政策保障,嚴打惡意逃避補償費的行為。

  轉會注冊完成后的30天內,轉入俱樂部應該根據球員的履歷等將培訓補償、聯合補償費交給各相關單位,否則,培訓單位可走訴訟程序。仲裁委員會認定轉入單位沒有正當理由的,將受到中國足協的處罰。

  這條規定告訴所有的培訓單位,從自己這里走出去的球員,一定要建立起完整的檔案,便于及時索要培訓補償和聯合補償的費用。

  對于那些利用“跳板”先到低級別俱樂部然后再到高級別俱樂部的惡意逃避補償的行為進行打擊,如果球員在簽訂首份工作合同24個月內再次轉回的,如果新簽訂的俱樂部標準高于首份合同的,依然要按照相關的標準進行補償。

  中國足協這樣做的目的,還是為了規范青少年球員成長過程中的秩序,通過硬性規定養成青少年球員、家長、經紀人和俱樂部遵守契約的自覺性,進而養成遵守規則的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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