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協嚴打陰陽合同 一旦發現球隊扣分球員禁賽3年

安曉君12-20 13:24 體壇+原創

北京時間12月20日上午,中國足協在上海召開了中國職業俱樂部財務控制會議,會上公布了各俱樂部規范球員合同的相關規定,其中重點打擊陰陽合同。一旦被發現陰陽合同,對俱樂部給予扣除聯賽積分、取消準入資格的處罰,同時對教練員、球員給予一至三年禁賽的處罰。

為了規范管理俱樂部和球員、教練員合同的主要工作內容和安排,首先第一是自查階段。足協要求相關俱樂部應于2018 年12 月31 日前將已簽署但未備案的合同或協議(未備案合同或協議的期限應與已經完成備案的合同一致),提交至中國足協進行備案。

然后是重點稽查階段,從2019年1月至6月期間,中國足協將和各會員協會對俱樂部備案的合同進行專項審查,堅決整治職業聯賽中俱樂部和球員簽訂的“陰陽合同”逃避監管、逃稅漏稅等問題。

第三是“陰陽合同”的認定,主要有4條。

1:在基本薪酬合同的基礎上,對于實際為支付薪酬、但通過無商業實質或明顯高于市場價值的“代言合同”、“簽字費合同”等形式偷逃、規避繳納稅款、誘導違約的。

2:俱樂部通過關聯方、第三方支付、現金或實物發放等方式,向教練員、球員支付薪酬的。

3:俱樂部與教練員、球員的合同未加蓋“中國足協合同備案章”的。

4:經合同審查聯合工作組審核和認定為“陰陽合同”的。

從2019年7月到9月,中國足協會根據自查階段以及重點稽查階段的情況,對于被認定為簽署“陰陽合同”的俱樂部、教練以及球員,進行嚴肅處理。一旦發現有逃稅、規避繳納稅款線索的,移交稅務部門等部門進行處理。

如果被認定簽署了“陰陽合同”,那相關俱樂部、球員以及教練會受到處分。一旦發現陰陽合同,中國足協將視違規情節,對俱樂部給予扣除聯賽積分、取消準入資格的處罰,同時對教練員、球員給予一至三年禁賽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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