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壇周報全媒體報道
12月4日,孫楊在社交媒體上轉發了興奮劑檢查當天檢查人員簽署協議的視頻,認為當晚檢查人員并未收到脅迫,并質疑主檢官在聽證會上的證詞的真實性。
孫楊寫道:“主檢官首先在證詞中謊稱整個晚上她們都是被脅迫的,不知道大家看了這個視頻覺得是被脅迫還是自愿?而后主檢官又在證詞中稱,這只是興奮劑檢查單的附件,即評論意見部分。如果說這只是一份評論意見,且檢查人員按規定必須在評論意見上簽字,所謂的血檢官和尿檢官為什么要問這個簽字會不會對自己以后上班有影響?主檢官為什么對大家解釋說這只是一個事件的說明,而不告訴大家說這是一個檢查表的評論意見?”
此前,新華社的視頻曾披露,在孫楊事件當晚,三名檢查人員簽署了一份用A4紙單獨起草的協議,協議內容中承認此次檢查因檢查人員資質證件不全而未完成,同意不帶走孫楊檢測的樣本,且三名檢查人員均在協議下簽名。
當時簽署的協議內容為:
2018年9月4日晚,國際泳聯一行四人對孫楊進行尿檢和血檢,一位是開車司機屬于無關人員,其余另外三位工作人員進入房間。在三位工作人員中Yang女士具有并提供出示了反興奮劑檢查官資格,孫楊積極配合檢查,但是在接下去的尿檢和采血過程中,孫楊發現血檢官林XX女士只提供了護士資格證書(編號09092801)沒有提供其他任何血檢官的資質證明。尿檢官XX先生(Yang女士的同學)只提供了中國公民居民身份證,也沒有提供其他任何尿檢官的資質證明,都屬于無關人員。在我們再三咨詢下,他們僅僅只有Yang女士(Card.No.386)提供了反興奮劑檢查官資格證明,其余兩位均無法提供反興奮劑檢查官資格證明和相關授權證明,所以無法完成本次尿檢和血檢(已采血樣本也不能帶走)。
文/蝸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