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壇周報全媒體記者 林良鋒
曼城暴跳如雷,因為之前被搞過一次。
歐足聯不是第一次揚言禁止曼城打歐冠。2014年夏天,曼城和大巴黎等一眾俱樂部因“財政公平競爭”不達標,歐足聯作勢要將他們踢出歐冠。曼城當時揚言:你試試!老子寧愿花3000萬英鎊,糾集全球最好的五十位大狀,陪你們玩上十年!歐足聯時任主席是禿子因凡蒂諾,長得很像伏地魔。他壓根不想和曼城、大巴黎搞對抗,于是致電穆巴拉克:“兄逮,咱別難為自己人行不?你認個慫,我們就意思意思。”兩下談妥,曼城繳納罰鍰;削減冠陣容;禁止引援一個窗口。大巴黎亦步亦趨,息事寧人。
曼城被課以6000萬歐元罰金,只繳了1/3,余額原路返回。如果不是大巴黎陪綁,迪馬利亞斷不會在那個夏天加盟曼聯。他被皇馬拋棄,只想去大巴黎。礙于大巴黎不能引援,只好繞道曼聯,于是有了后來“迪跑跑”的美名。因凡蒂諾久混官場,機智地避開了和曼城訟戰的雷區。因禿在歐足聯已經混到頭了,職業生涯的下一個目標是國際足聯主席。他深諳新舊兩派的矛盾,明智地抽身走人,將這攤爛事甩給繼任。因凡蒂諾和完稀泥高升國際足聯主席,切費林接班,不過豪門傀儡。上任之前,歐足聯就開會把規矩改了:憑歷史功勛,西、英、意、德四大聯賽前四直入歐冠正賽,連附加賽的陰溝也填了,免得翻船。這么重要的事情,老炮們連起碼的面子也沒給,當切費林透明。
此次舊事重提,在曼城眼里,必是老炮們找個由頭,扼殺自己成長的套路。切費林真要找曼城的茬,必然親自掛帥,糾集嘍啰盯死曼城,找出忽悠的證據。但是,切費林沒這么做。老炮們看他沒動靜,干脆把證據塞給媒體,由媒體捅出去,將切費林一軍。證據都找好了,你看著辦!曼城說歐足聯又當那啥又要那啥,其實就是說對方集公檢法于一身,賊喊捉賊。這官司是打定了,且不限于瑞士體育法庭,不僅會反出山門,找瑞士聯邦最高法院斷案,甚至鬧到歐洲最高法院。你不讓我活,大家都別過了。國際足聯的章程禁止俱樂部把官司拿到圈外去判,體育仲裁法庭應是曼城能走的最后一步。曼城會在乎這個規矩?
歐足聯怕打官司,經常只罰蝦米不罰大鱷。
二十多年前,他們輸了一個打官司。一個叫博斯曼的比利時小角色,被東家“皇家列日足球俱樂部”逼得走投無路,心一橫,將列日、比利時足協和歐足聯告上法庭,大獲全勝。這就是著名的“博斯曼法案”——小人物斗倒大機構的經典雙輸,提醒后世:凡事不要做絕。此事在《轉會史話》的系列中有詳細論述。
博斯曼法案的法理依據是:當時的轉會規則違反歐盟內部勞工和資本自由流動的相關法律。而今,曼城也有兩大法理在手:財務審查破壞競爭;限制投資。當年為博斯曼打贏官司的大狀杜邦,現在有意再接燙手的山芋。
不只是曼城要告,一位名不見經傳的經紀人也跟著摻和。斯特利亞尼將狀紙遞進比利時地方法院,告歐足聯的財務審查妨礙自己賺錢。一筆買賣的金額可能有千萬之巨,你這么一搞,曼城不能買了,我的損失咋辦?
這話在我們聽來近似胡鬧,但斯特利亞尼振振有詞。比利時地方法院不敢接,于是轉呈歐盟最高法院。最高法院將這個案子扔了出來,說“接不得”。那意思不是說沒得打,而是說地方法院的手續不齊。就像我們懷疑黑客將材料交給媒體,是老炮們甚至卡塔爾人的貓膩;我們也可以懷疑,斯特利亞尼出來搞事,可能背后有曼城的影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