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國著名足球教練陳亦明接受了國內媒體的專訪,他談到自己當年被足球記者李承鵬等人污蔑開莊設賭的事件,并表示自己從來沒做過黑心的事情,直到現在他仍然不能理解二審被推翻。
2009年底。在李承鵬、劉曉新、吳策力三人出版的《中國足球內幕》一書中,提到已經退出一線教練崗位的中國足球名宿陳亦明,稱其因賭球欠債失蹤,并指陳亦明開莊設賭。此后,陳亦明回國后宣布自己從未消失,也從未開莊設賭,并向廣州荔灣區初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最終,陳亦明勝訴。
一審敗訴后,李承鵬等人繼續到廣州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李承鵬等三位作者共同答辯稱,所涉基本事實并非虛構,且三人并無貶損陳亦明的主觀故意,客觀上沒有造成陳亦明的名譽損失。廣州市中院認為,李承鵬、劉曉新、吳策力在著書時并沒有主觀過錯,且相關事實報道也遠未達到捏造或歪曲事實的程度,名譽侵犯說法不能成立。
陳亦明表示:“人在江湖飄,哪有不挨刀。當時中國足球出現了很多黑暗面,導致社會嘩然。李承鵬他們就想出書,一是為了自己出名還有就是為了掙錢,誣告了好多人,我是其中之一。我們在很多媒體朋友的支持下,站出來堅決反擊,現在李承鵬已經消失了,徹底退出了中國足球界。”
陳亦明還告訴記者,他在四川成都任教時,跟李承鵬關系不錯,他也經常到球隊采訪。李承鵬還曾撞壞了自己的車,但是他也不承認。陳亦明反復強調自己從未做過違心的事情。“我們從來沒有做那種黑心的事。這個官司在初級法院判我獲勝,他敗訴要賠我10萬并公開道歉,但是他們不服,又到北京找了一個大律師,到廣州中院繼續打官司。在打官司的時候,廣州中院說,你是社會名人,被人說幾句很正常,就這樣算我敗訴了。”
對于二審的判決,陳亦明很是委屈,“他是污蔑我做莊,而我是從來沒有做過這些事,所以我敢站出來跟他對簿公堂。初審贏了,二審被推翻,我就很不明白,現在社會可以隨便栽贓陷害一個人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