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壇周報全媒體特約記者 弈桑
距離網球賽事重啟還有一個多月的時間,盡管外界關注的焦點大多集中在防疫和安全上,不過對于組織者們來說,讓他們感到頭疼的事情還有很多,首當其沖就是積分排名系統解凍之后,要如何累計和扣除積分才能做到公平合理?
雖然ATP和WTA在積分排名具體計算方法上存在些許差異,不過大體上來看都是采用“52周積分制”——選手的世界排名由過去52周里累積的有效積分來決定,前一年所獲得的積分會在第二年同一周扣除。然而在今年三月,ATP和WTA宣布巡回賽停擺的同時,也讓積分排名系統暫時凍結了,原本在此期間需要扣除的積分都暫時得以保留。
盡管在過去的每一年當中,每周的比賽可能會稍有不同,但像大滿貫等多數大型比賽往往都會被安排在同一周舉行,這就避免了同一項賽事的大額積分被重復計算的情況發生。但隨著八月份賽事重啟后,今年的既定賽程也變得支離破碎了,五六月的紅土賽季一部分被移到了九十月,那么今年在此期間,是應該扣除去年同期的積分呢,還是相同賽事的積分呢?
如果只是扣除同期的積分,由于往年這個時段ATP都是些250分的小比賽,頂尖選手中參加的人并不多,所以即便扣分對他們的影響也不大,如此一來去年在紅土表現出色的選手,比如納達爾和蒂姆就會占到很大便宜,因為他們兩年的紅土積分都會被計算在內。
如果是扣除相同賽事的積分,那必然又遭致納達爾等的強烈不滿:憑什么那些沒打的比賽(比如北美春季和草地賽季)積分被保留,打了的比賽反而要被扣分呢?也有人會說:既然這樣,那就在賽事重啟后,把去年三月份到七月份在內的積分全部扣除。但這又引發了另一個問題,那就是排名系統本身的公平性。
拿ATP來說,排名之所以要累積52周里的18項這么多賽事的積分(參加總決賽的為19項),就是為了避免那些某一個階段狀態爆棚,或者某種場地特別突出的選手“占便宜”,它更體現了選手的綜合實力和穩定表現。如果把這五個月的積分全部清零,那么今年納入今年排名系統的比賽最后可能就只剩下10項左右,顯然偶然性增大也有失公平。
如此看來,穆雷最近提出的“兩年積分制”不失為一個不錯的選擇,其實納達爾過去不止一次提出過這樣的建議,理由是球員老齡化嚴重以及傷病問題突出,所以用兩年周期來確定排名會更合理,也就不會產生像2017澳網費德勒、2018溫網德約那樣低排名奪冠的“簽表炸彈”了。
當然,即便采用“兩年制”仍有問題需要解決:已經扣掉的去年前兩個月的積分要不要加回來?明年再恢復“一年制”還是保留“兩年制”?如果恢復“一年制”,那么明年同期就要按照相同賽事而不是時間同時扣除過去兩年的積分(比如2021年法網后將2019和2020法網的積分扣除);如果保留“兩年制”,至少兩年內要按照賽事扣分,這樣才是對所有人都相對公平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