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壇周報全媒體記者 幻仁
北京時間12月1日,CBA官方發布公告,對廣州男籃外援林書豪進行處罰。
公告原文如下:
“2022年11月30日,廣州龍獅俱樂部龍獅籃球隊(簡稱‘廣州隊’)球員林書豪在隨球隊抵達常規賽第二階段賽區后、接受賽區屬地疫情防控管理期間,通過個人社交平臺對隔離酒店相關設施發表不恰當言論。此行為違反了聯賽有關規定,給聯賽和賽區造成不良影響。
根據《中國男子籃球職業聯賽紀律準則》(簡稱《紀律準則》)第二章第二十三條第六款之規定,對廣州隊球員林書豪處以罰款人民幣1萬元的處罰。罰款的繳納按照《紀律準則》第一章第十三條之規定辦理。
特此函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