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日,中國足協官方宣布,取消武漢長江、廣州城、河北隊、陜西長安競技、北京北體大、淄博蹴鞠和新疆天山雪豹7家俱樂部職業聯賽參賽注冊資格。
中國足協官宣如下:
為充分貫徹落實《中國足球改革發展總體方案》的精神,保持職業聯賽健康、穩定、持續的發展,中國足協于2017年2月23日對外公布了足球字﹝2017﹞81號《中國足球協會關于規范管理職業俱樂部的通知》,對于存在欠薪的職業俱樂部,取消其注冊資格。
為進一步做好2023賽季中超聯賽、中甲聯賽和中乙聯賽的賽事組織工作,中國足協于2023年2月15日對外公布了足球字﹝2023﹞96號《中國足球協會關于開展2023賽季中超、中甲和中乙聯賽俱樂部準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俱樂部在本次準入審查期內全部解決2022賽季及之前所有足球行業內的欠薪和欠款(部分國際仲裁案件應遵照亞足聯及國際足聯的相關規定解決)。中國足球協會根據上述政策要求,分兩批對外公布完成債務清欠俱樂部的名單,接受社會監督。根據公示結果和后期調查,確認武漢長江足球俱樂部、廣州城足球俱樂部、河北足球俱樂部、陜西長安競技足球俱樂部、北京北體大足球俱樂部、淄博蹴鞠足球俱樂部、新疆天山雪豹足球俱樂部存在欠薪行為且未能解決。
經中國足協研究后,決定如下:
一、取消有關職業聯賽參賽俱樂部的注冊資格
按照足球字﹝2017﹞666號《中國足球協會職業俱樂部準入規程》、足球字﹝2018﹞297號《中國足球協會乙級聯賽俱樂部準入規程》、足球字﹝2019﹞2號《關于增加和調整中國足球協會職業俱樂部準入規程部分內容的通知》、足球字﹝2023﹞97號《中國足球協會關于調整俱樂部準入規程部分條款的通知》、足球字﹝2015﹞649號《中國足球協會球員身份與轉會管理規定》和足球字﹝2022﹞87號《中國足球協會紀律準則》等有關規定,決定取消武漢長江足球俱樂部、廣州城足球俱樂部、河北足球俱樂部、陜西長安競技足球俱樂部、北京北體大足球俱樂部、淄博蹴鞠足球俱樂部、新疆天山雪豹足球俱樂部注冊資格。
二、球員轉會與注冊資格
根據《中國足球協會球員身份與轉會管理規定》第七條第二款之規定,上述被取消注冊資格的俱樂部的職業球員,可書面通知原俱樂部單方解除原工作合同。另外,此前租借至上述俱樂部的球員應當返回原租出球員俱樂部。
希望各級職業聯賽參賽俱樂部重視長期規劃、理性經營,切實保障和維護俱樂部球員、教練員及工作人員的合法權益,推動職業聯賽實現可持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