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壇周報全媒體記者王曉瑞報道
“報5上4”變成“報5上5”,足協進一步放寬對外援上場的限制。同時,“異地搬遷”獲有條件放開、允許俱樂部在2024-2028賽季對所屬球隊冠名,加上俱樂部股權轉讓規定的細化,1月3日上午,足協連頒四項新政。而圍繞這些新政的背后,無不透露一個信號——中國足協正力求在職業聯賽領域內實現“破局”。
破局思路從何而來?
在四項新政中,最受矚目的就是允許異地遷移和放開球隊冠名。此前有消息稱,這兩項政策的實施,很可能還要經歷一個半年至一年的梳理期,結果卻是“先睹為快”。
對于異地遷移和放開冠名的可行性,過去數月,中國足協、中足聯籌備組曾多次深入研究。除了眾所周知去年11月在蘇州召開了聯賽工作會議,過去一段時間,足協還曾前往多個地方協會、地方俱樂部,相繼展開了全國足球大調研。反饋顯示,自主客場賽制恢復后,三級聯賽運營活力總體提升,但各家俱樂部的情況參差不齊,有好有壞。而本著促進職業聯賽長期、穩定發展的愿望,最終還是在聯賽工作會議上,將各界所關心的政策問題,拿上臺面予以討論。而在當時,最集中熱議的話題,無外乎是異地遷移、股權轉讓、中性名政策和是否開放冠名。但本著總體穩定的思路,新政推出時間并未被提到議事日程上。
但就在準入工作得到推進的這一個月,足協在梳理政策制度的同時,改變了原有的初衷,認為“成熟一項政策,便可推出一項。”比如開放球隊冠名,經過審慎研究分析,認為俱樂部要求完善俱樂部和球隊名稱的建議有其一定的合理性,但前提條件還是要堅持俱樂部名稱非企業化(中性名),允許俱樂部在2024-2028賽季對所屬球隊冠名。
無論放開球隊冠名,抑或允許異地遷移,也都是有門檻和條件的。比如俱樂部所屬球隊不得接受俱樂部股東的字號、商號或品牌(包括與其相似的漢字或詞組)的冠名、一支球隊僅可接受一個贊助商的冠名、不同俱樂部的球隊不可被同一贊助商(包括其前十大股東或實際控制人的字號、商號或品牌)冠名,特別是第三點,這是防止關聯關系和利益輸送的一項措施。至于異地遷移,同樣也有條條框框,最引發關注的一條,就是俱樂部完成變更注冊會員協會后,原則上5年內不得再次申請變更,這也是為了避免如北京人和的“流浪者隊”現象,盡可能地保證一家俱樂部相對穩定在一個城市,培養球迷群體以及球迷文化。
實際上在新政發布之前,各俱樂部早有心理準備。上月,足協又向各俱樂部書面致函,進一步征求意見的同時,也表達出以總體穩定為基礎再調整的愿望。其目的還是要激活俱樂部的經營活力,促使聯賽向著好、更快、更健康的方向發展。例如異地遷移,中國足協相關負責人解釋道,“這項政策調整主要是考慮到一些俱樂部的現實狀況,使俱樂部獲得更多的支持與資源,讓俱樂部有更好的發展空間。”
外援多上半個影響微弱
四項新政中唯一一條有關競技的,就是微調外援上場名額,即在中超,由“7654”調整為“7655”政策,每場比賽可最多報名5名外援,同時最多登場5名外援。同理,中甲改為“4333”,每場最多報名3名外援、最多登場3名。
對這一政策的改變,外界首先聯想到的,還是與亞冠精英聯賽、亞冠接軌,但事實上,這一設想最先源于足協在調研過程中,從俱樂部得到的一個普遍反饋——外援報名人數和上場人數不一致。特別是個別球隊的第5外援,對此怨言和意見很大,也極容易引起管理問題。因此從簡出發,還是統一標準,確保人數一致。當然,放寬外援政策的另兩個初衷,也是希望提升聯賽水平,同時刺激球員流動。
不過從上賽季后半段來看,不少球隊尤其是幾家大俱樂部,如海港、泰山、申花、國安,都出現了很難同時用滿4外援的現象,這也說明了在缺少超級大牌的情況下,外援對中國一流球員的影響力正逐漸降低,甚至還有人被后者擠掉替補席上,而這個現象在日韓聯賽也很普遍。因此,外界期待的“報5上5”同時首發,甚至同時踢滿90分鐘的場面,恐怕很難在新賽季得到推廣。即便“報5上5”同時首發,對比“報5上4”的最極端情況,也只不過是第5外援的出場時間,由替補二三十分鐘左右,增加到首發六七十分鐘。
顯然,這與外界所擔心的“外援名額增加之后,擠壓本土球員生存空間”,還是存在一些區別。實際上,由“報5上4”微調到“報5上5”,也表明決策者們在這個問題上慎之又慎,包括未來如何接軌亞冠,還得需要通過微調后的實戰測試重新思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