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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8日,遼寧足協、沈陽足協對沈陽奧颯啟星俱樂部和教練吳高俊做出了處罰決定。經過中國足協調查,決定將處罰決定在全國執行。教唆球員“照著人踢”的教練吳高俊被禁賽一年,沈陽奧颯啟星俱樂部被取消比賽資格三個月。
2月1日,在“基石渝皓杯”全國青少年冬訓邀請賽中,沈陽奧颯啟星足球俱樂部教練吳高俊在球隊落后的情況下多次指揮球員踢人:“誰過你,你就踢誰”。中國足球協會隨后發布公告稱對此事件高度關注,正展開調查,并將根據調查結果對相關俱樂部和人員進行進一步處理。
今日,中國足協發布處理結果:
2024年2月7日,遼寧省足球運動協會根據《中國足球協會紀律準則》相關規定,對“基石渝皓杯”全國青少年冬訓邀請賽的比賽中,沈陽奧颯啟星足球俱樂部相關人員的違規違紀行為作出處罰決定(遼足協字(2024)7號),并將該處罰決定上報中國足協紀律委員會備案。依據《中國足球協會紀律準則》第三條及第八條之規定,中國足球協會紀律委員會經審議決定如下:
將《遼寧省足球運動協會關于對教練員吳高俊違規違紀的處罰決定》的執行范圍擴展至全國,即在中國足球協會及各地方足球協會組織的各級、各類足球比賽中,禁止吳高俊進入比賽替補席12個月。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中國足球協會將依照《中國足球協會紀律準則》的規定,堅決嚴肅處理各類違規違紀行為,凈化賽場風氣。望各參與方能夠共同維護比賽秩序和來之不易的足球發展環境。
2024年2月7日,沈陽市足球協會根據《中國足球協會紀律準則》相關規定,對“基石渝皓杯”全國青少年冬訓邀請賽的比賽中,沈陽奧颯啟星足球俱樂部的違規違紀行為作出處罰決定(沈足協紀字(2024)1號),并將該處罰決定上報中國足協紀律委員會備案。依據《中國足球協會紀律準則》第三條及第八條之規定,中國足球協會紀律委員會經審議決定如下:
將《沈陽市足球協會關于對沈陽奧颯啟星足球俱樂部違規違紀的處罰決定》的執行范圍擴展至全國,即在中國足球協會及各地方足球協會組織的各級、各類足球比賽中,對沈陽奧颯啟星足球俱樂部予以取消比賽資格3個月。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中國足球協會將依照《中國足球協會紀律準則》的規定,堅決嚴肅處理各類違規違紀行為,凈化賽場風氣。望各參與方能夠共同維護比賽秩序和來之不易的足球發展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