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中國足協在官網發布了本賽季第12期裁判評議,認定有6起錯漏判,其中涉及中超第7輪梅州客家1比2負于上海海港的補賽。海港的兩個進球均在評議中被認定“應該無效”引起了輿論風波,而上海媒體《上觀新聞》撰文認為,海港也是錯漏判的受害者。
足協第12期裁判評議認定,海港客場2比1擊敗梅州客家的第7輪補賽中,奇塔迪尼第54分鐘的進球手球在先應無效,第67分鐘武磊的進球也是海港球員在此前有犯規的動作,也該被判無效。
足協的評議引起了輿論很大的爭議,有不少人認為足協每期的評議講解得非常詳細很有說服力,而至少從這場比賽來說,海港也的確是錯漏判的受益者。
不過上海媒體《上觀新聞》在7月6日撰文表示,海港也是受害者,中國足球該向堅持看中超的球迷道歉!
該媒體認為,上海海港隊是“雙誤判”的獲利者嗎?按照一些球迷簡單粗暴的“算法”,減去2個誤判,那么海港隊應該以0比1告負,或者說至少贏不了。只不過足球場上從來都沒法用“如果”來進行演算,哪怕補時階段都能千變萬化。在本賽季5外援政策下,海港隊的綜合實力對于本賽季大部分球隊具有碾壓式優勢,完全可以靠自己強大的中前場,努力做到“吹出n個,進n+1乃至+2、+3個球”的名場面。實力固然不等于比分,但是實力決定了,球隊有底氣本就無需占這樣“誤判獲利”便宜。但現在,這口鍋和該場3分黏在了一起,從天上砸下來,躲都躲不開。
《上觀新聞》在隨后還列舉了三大理由認為,《中國足協裁判評議》屬于馬后炮,從來就不是什么“遲到的正義”。
原文三理由如下:
【首先, “評議”并改變不了賽果。目前足球的比分就是以裁判開場、終場哨內的時間的比分為準,“遲到的真相”只可能作為裁判獎懲的依據,反而給所謂的“獲利者”塞進一只只蒼蠅,影響到球隊品牌的無形價值。這樣的公開,除了標榜所謂的“公開透明”,惡心了雙方球迷,其現實意義在哪里?
其次,該“評議”未抓主要矛盾。
如“海港vs梅州”第一個“判定手球”,承認了“VAR在無法看到可以清晰證明海港隊員手臂與球接觸的畫面的情況下,未介入,不應視為錯誤”,然后呢?不用責成轉播方在未來提供更多機位更清晰的鏡頭以避免錯誤重現嗎?更何況,此次引述的“其他渠道和角度拍攝的慢速回放視頻”在合法性上存疑,連提一句都沒有。
最后,“評議”沒有加重犯錯成本。
裁判是人,是人就難免犯錯,于是就有了VAR(視頻助理裁判系統),但最終裁定的還是人。“評議”除了從上帝視角輕描淡寫地進行了裁定,就沒有然后了。好像裁判犯錯、VAR犯錯、鏡頭未全方位覆蓋捕捉,這些都不用付出代價,為最終為之買單并“吃蒼蠅的”,還是球隊和球迷。
“評議”可以有,但不該是現在這么寫的,現在的寫法簡單粗暴,反而在客觀上推波助瀾了中國足球的一大波負面形象。古有“二桃殺三士”,這篇《“評議”十二期》也做足了“蝦仁豬心”的事情:“蝦”的是顯性受害者梅州隊和球迷;“豬心”的是隱性受害者海港隊和其球迷;還有一個,就是整個聯賽本來就沒有多少的信心指數以及相應的商業價值。
其實作為聯賽的最終管理方,中國足協應該道歉:向梅州隊和其球迷道歉,也需要向所謂的“獲利方”海港俱樂部致歉,更需要向還在堅持看聯賽的球迷道歉。雖然,他們的“對不起”不值錢,但好歹是一種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