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益唯:足壇需要讓更多人一起成為“吹哨人”

嚴益唯12-18 11:23 體壇+原創

體壇周報全媒體記者嚴益唯報道

本世紀中國足壇先后掀起了三次司法介入的反腐風暴。每一次反腐,都有活躍的“爆料人”出現在公眾面前。但是相對于案發后出現的“爆料人”,案發前主動曝光行業違法違規的“吹哨人”卻很稀少,其影響力也往往也不如“爆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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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足壇為何能夠誕生很多“爆料人”卻少見“吹哨人”呢?原因之一就是,能夠在案發前就發現問題的“吹哨人”,往往是足壇的內部人士。即便他們有足夠的良知為了行業與公眾的利益而曝光自己身邊的同事、熟人的不法之事,但是作為內部人士而言,仍然存在很大的法律風險。

最近一期體壇周報的播客《足球益見》連線一位在本輪國內足壇反腐過程中頗為活躍的“爆料人”,據他透露,給他“喂料”的“知情人”,有的后來也成了涉案的當事人。

二十多年來,中國足壇三次大規模司法反腐顯示,每次反腐之后,并不代表以后就不再有類似的問題了。如果沒有足夠有影響力的“吹哨人”在“歲月靜好”的時候就曝光行業內的違法違規行為,讓違法違規行為成為過街老鼠,那么過一陣子,更嚴重的違法違規行為可能就卷土而來。

那么,誰能成為合格的“吹哨人”呢?我們不能將如此高風險的責任寄托在別人的身上。每一個關心中國足球的人,如果都是中國足球的“吹哨人”那才是真正有效的吹哨人制度。問題是,“吹哨人”首先需要是“知情人”,如果不是基于對規則的理解,從事實出發,只是屁股決定腦袋式的批評,那最后很可能就變成罵街了,也無法真正揭露行業的違規違法行為。中國足協為了防止重蹈覆轍,過一陣子就陷入反腐風暴中,就應該降低外人“知情”的門檻,增加足協重大規則制定與執行的透明度,讓更多關心中國足球的“外人”,只要愿意都能很容易地成為理解足協規則制定與執行的“知情人”。這樣,一旦出現行業內的違規行為,公眾就能成為“吹哨人”,防范于未然。

比如,裁判員執法的評議工作早就是中國足協裁委會的一項重要的日常技術性工作。根據國際足聯與亞足聯的要求與相關規定,中國足協裁委會早在2013年就制定了《評議工作規范與程序》。但是,當時的評議僅限于內部,評議組成員被賦予“保密”的責任。隨著本次足壇反腐的進行,今年賽季前,中國足協制定了《關于加強和改進足球裁判公正執裁的若干措施》,其中就有一條新的規定:“加大社會監督力度,向社會公布圍繞爭議判罰的評議結果,及時回應社會關切”。對比2013年的版本,顯然今年裁委會對裁判員的評議工作的部分知情權向公眾開放了。盡管通過一個賽季的實踐,足協裁判評議還有需要完善之處,但不可否認已經有的這些改進,對于習慣于暗箱操作的中國足協而言,已經是很大的進步了,甚至可以說是這次足壇反腐的一個非常重大的成果。

不可否認,中國足協的政策與運作機制有的具有高度的專業屬性,并非足協開放了知情權,公眾就一定能準確地理解政策的邏輯。而且,每個人都難免有自己的立場,不能保證每個人都能因為“知情”而公正地發聲。換言之,即便足協向公眾更加開放知情權,也不能指望人人都成為合格的“吹哨人”。但是,足協作為規則的制定者或執行者,公開透明的機制,可以幫助公眾對足球行業政策規則的理解,只有這樣才有可能讓更多人成為合格的“吹哨人”。

隨著本次反腐風暴進入尾聲,中國足協應該趁熱打鐵,出臺更多向公眾開放知情權的措施。比如從公開的信息中可知,審核“聯賽準入”也是滋生腐敗的重災區,如何讓“聯賽準入”的審核流程更加透明,讓公眾不僅知道結果,還能知道原因,對于確保審核結果的公正是很有必要的。

總之,中國足壇需要讓更多人一起成為“吹哨人”,才能更好地保證準入的公正。只有降低公眾對足協重大規則的制定與執行知情的門檻,才能讓更多人成為中國足壇的“吹哨人”,降低中國足球行業內部的違規違法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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